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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門峽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解讀

發布時間:2022-01-05??? 文章來源:三門峽市政府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減證便民”行動,優化營商環境,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1〕2號)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牽頭起草了三門峽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現將《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門峽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承諾制清單》),解讀如下:

  一、制定《承諾制清單》背景、依據

  (一)制定《承諾制清單》的背景

  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是國務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2020年10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2021年1月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1〕2號),強調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于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制定《承諾制清單》的依據

  根據省政府辦工作要求,各省轄市政府負責公布本地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并報省司法廳備案。2021年8月25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省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豫政辦〔2021〕45號),市司法局按照省級清單制定精神,根據各部門上報的可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項,結合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和相關法律依據,制定出三門峽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二、重要意義

  較長時間以來,“辦事難”一直是群眾的“心頭?!?,各種五花八門的證明材料“攔在”群眾辦事路上,影響了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大力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已精簡許多非必要的證明材料,但在群眾實際辦事過程中,仍存在一些改革不夠深入、服務不夠便捷等問題。此次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無疑是政務服務的再次升級,對于提升政務服務質效有著良好的助推作用。

  對于辦事群眾而言,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意味著今后到政務服務窗口辦事可以免受非必要條件的困擾,只要符合辦事的前置條件,對相關證明事項進行承諾書寫,即可進行業務辦理,節約辦事時間和成本。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減證便民”行動的具體措施,對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三、制定《承諾制清單》過程

  2月,由市司法局起草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了《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的通知》,對我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4月13日,組織召開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推進會,重點解讀河南省工作安排以及部署各縣(市、區)推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經過前期部署,各單位報送本單位可實行證明承諾事項148項,針對已報送的事項內容,市司法局組織召開全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市直)論證會,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18家單位參加會議,會上,集中對各部門上報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逐一進行梳理。市司法局多次組織協調各縣(市、區)司法局,由于每個縣(市、區)機構設置和權責清單不一致,6個縣級清單匯總難度較大,市司法局因地制宜征求相關部門意見,逐條進行研討,形成清單。

  四、《承諾制清單》的內容

  9月,就三門峽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征求意見稿)征求18個部門和6個縣(市、區)、經濟開發區和示范區意見,共收到26家單位的意見反饋,其中20家單位無意見,6家單位提出修改意見9條,采納7條,并及時將采納情況反饋給相關單位,多次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三門峽市市直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三門峽市縣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

  《三門峽市市直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其中涉及教育局、城管局、人社局、林業局、民政局、商務局、水利局、消防支隊、交通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司法局、氣象局、文廣旅局、衛健委17個部門,共計118項證明承諾事項。

  《三門峽市縣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其中涉及教體局、城管局、人社局、民政局、水利局、消防大隊、交通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司法局、氣象局、文廣旅局、衛健委15個部門,共計114項證明承諾事項。



相關政策:

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門峽市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清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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